
4月19日下午,市卫计委在市卫生监督局四楼会议室,就一起退岗村医刘某某,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,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一案进行群众公议。市法制办、市卫计委、市卫生监督局相关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人员进行了旁听。
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,以PPT的形式将案件的调查经过、违法事实、案件定性、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、依据、裁量幅度及处理意见等相关情况向公议团进行了详 细介绍,并对公议员提出的案件相关问题逐一作出解答。最后,5名公议员经认真的讨论后,形成了公议意见。公议团认为,该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充分,处罚 程序合法,依据法律法规合适,处罚合理,同时也提出了具体意见,公议意见将在法律框架内作为本案最终处罚的重要参考。
通过群众公议活动,旨在强化公众参与权力运行监督,确保行政处罚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提升了卫生行政执法的公信力。同时增强了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,也为今后提高办案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